据报道,东北私自搭浮桥收费的村民涉案十八人被以寻衅滋事罪起诉,现在由中院提级审理。
贫仙认为,村民私自搭浮桥收费属于经营性行为,未经行政主管部门【水利局住建局】审批属于行政违规,私自搭建浮桥没有任何技术要求由此留下重大安全隐患,这是追究责任的法律依据。另一方面,村民搭建浮桥收费的行为属于经营性行为,收费同样未经行政管理部门审批,依据刑法第二二五条第一款构成非法经营罪。
涉案主体应该以出资人与受益人来确认,排班收费的雇工不属于涉案主体,如果以寻衅滋事罪来起诉,那连带着又要追究有组织的黑社会犯罪行为了。